壓力容器現以焊接結構為例,標準( GBIT 150.3)中給出的焊接結構僅是提示性的,制造時可以參照但并非要求強制執行,實際上許多制造企業多年來已各自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常用焊接結構,除非特殊的接頭結構要求,設計者沒必要硬性規定坡口的型式、尺寸與角度,僅在圖樣上提出主要要求(如應全焊透或局部焊透)即可。
有的壓力容器,例如熱壁加氫反應器,長期在高溫下工作;又如液氫或液氧儲罐,在低溫下工作。鋼材在高溫和低溫下的性能與常溫下并不相同,且高溫下往往與作用時間有關。
A3類壓力容器焊材應遵循哪些原則
① 在焊接接頭不產生裂紋等缺陷的前提下,若焊縫金屬的強度和塑性不能兼顧時,則應選用 塑性和韌性較好的焊材。
② 焊縫金屬性能只需要符合兩種母材中的一種,即可認為滿足使用技術要求。 一般情況下,選用焊材使焊縫金屬的力學性能及其他性能 不低于母材中性能較低一側的指標,即認為滿足了技術要求。
③ 結構鋼的異種鋼號焊接時,對相同強度等級的結構鋼焊條,一般 應選用抗裂性能好的低氫焊條。對于金相組織差別比較大的異種鋼接頭,如珠光體-奧氏體異種鋼接頭,則必須充分考慮填充金屬受到稀釋后焊接接頭性能仍然得到保障。
④ 在滿足性能要求的條件下,選用工藝性能好、價低、易得的焊材。
⑤ 對于 異類異種鋼接頭,一般均選用高鉻鎳奧氏體不銹鋼焊條或 鎳基合金焊條。可避免碳遷移,且其焊縫金屬的線膨脹系數介于鐵素體鋼和奧氏體鋼之間,對接頭的組織及力學性能都有好處。
壓力容器一般是容積在≥1m3以上的壓力容器是需申報告知和檢驗并且辦理壓力容器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油氣筒、油氣分離器、冷凝器、蒸發器、滅菌鍋等這些設備容積≥0.03m3是需要檢驗的。
壓力容器選材除應考慮力學性能和彎曲性能外,還應考慮與介質的相容性。壓力容器專用鋼材磷的質量分數(熔煉分析,下同)不應大于0.030%,硫的質量分數不應大于0.020%。如選用碳素鋼沸騰鋼板和碳素鋼鎮靜鋼板制造壓力容器(搪玻璃壓力容器除外),應符合GB150.2-2011《壓力容器第2部分:材料》的規定。碳素鋼沸騰鋼板和Q235A鋼板不得用于制造直接受火焰加熱的壓力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