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壓力容器必須同時具備:高工作壓力≥0.1MPa,容器的容積≥25L,工作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和高的工作溫度高于標準沸點(指一個大氣壓的沸點)的液體這三條規定。否則屬于常壓容器。
壓力容器殼體一般承受均勻的薄膜應力,即一次總體薄膜應力。殼體開孔以后,使殼體上開孔所在截面的承載面積減少,使該截面的平均應力增大。開孔邊緣應力分布的特點是應力分布很不均勻。在離開孔邊緣較遠處,應力幾乎沒有變化,而增大的應力則集中分布在開孔邊緣。由此在孔邊引起很大的薄膜應力,即所謂的局部薄膜應力。
大連A3類壓力容器的劃定范圍:
1.受壓元件:容器中直接承受壓力載荷(包括內壓和外壓)的零部件,如容器殼體元件、開孔補強圈、外壓加強圈等。
2.非受壓元件:為滿足使用要求而與受壓元件直接焊接成為整體,不承受壓力載荷(只承受重力載荷)的零部件,如支座、吊耳、墊板等。
3.GB150和《容規》明確規定了壓力容器的范圍,是指殼體及其連為整體的受壓零部件(受壓元件)。
復合鋼板是由不銹鋼、鎳基合金、銅基合金或鈦板為復層,珠光體鋼為基層,以爆炸焊、復合軋制、堆焊等方法制成的雙金屬板材。復合鋼板的基層應滿足接頭強度和剛度的要求,復層應滿足耐蝕等要求。為了保證復合鋼板不失原有的綜合性能,對基層和復層必須分別進行焊接。
壓力容器主要為圓柱形,少數為球形或其他形狀。圓柱形壓力容器通常由筒體、封頭、接管、法蘭等零件和部件組成,壓力容器工作壓力越高,筒體的壁就應越厚。